运行管理

广西高校创新设计大数据重点实验室人员管理条例

2023年06月30日  点击:[]


 

一、重点实验室坚持“科研为主,教学为辅”的原则,积极探索建立“人才辈出、人尽其才”的现代大学制度,人员聘任使用企业化管理模式,推行合同聘任人事制度,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,为重点实验室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。

二、聘用原则。按照“任务驱动、科学设岗、公开招聘、聚性管理、平等竞争、择优聘用”的原则,根据重点实验室的目标任务要求,面向国内外招聘学术带头人(PI),由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价后进行聘用。实验室实行PI负责制,以PI为核心,适度配备人力、装备、资金等资源,组建创新团队。各研究团队的人员由各平台负责人和团队负责人组织考核和聘任。面向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科学技术人员,实行公开招聘方式。

三、聘用条件。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;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,严道的科学态度,实事求是的科研作风,敢于创新和团队协作的科研精神;积极承担实验室下达的各项任务,完成规定科研任务;身体健康,能开展正常科研工作。

四、实施人才特区政策、成果共享与利益保障等制度,广揽实验室发展需要的高端人才,建立开放、竞争、流动的用人机制,构筑多学科融合、多团队协同、多技术集成的重大研发与应用平台,充分释放人才活力,提升实验室的科技创新能力、引领学科发展的能力以及培养高水平人才的能力。

五、实验室主任及副主任、各创新负责人及其团队的项目负责人由实验至主任负责组织招聘,拟聘的人选须通过实验室管理委员的审核。各团队或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需求,可向实验室主任提出招聘研究助理的需求申请,具体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招聘工作。

六、奖励管理。重点实验室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“基本工资、岗位津贴、绩效奖励”的激励制度,积极鼓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创新科技成果,加大科技成果转化,实行科研成果与奖励挂钩。

七、实验室每年度组织开展聘任人员的工作考核,各平台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等以上人员的考核,以科研成果、创新质量、科研产出等方面作为评价标准,实验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。

八、实验室根据自身建设发展规模,确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,合理调整人员结构,共同服务于实验室事业发展。

九、实验室实行内外访问学者计划。以科学研究为支撑,以人才培养为目标,通过接受访学和派出访学等途径,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,提升人才培养质量,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实验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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